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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姜郑勇 通讯员 彭 屏 伍永杰)“万里长江水,春深可染衣”。6月5日,长江上游(宜宾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宜宾李庄古镇景区揭牌,标志着四川省首个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投入使用。
据悉,该基地由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宜宾市李庄古镇景区管理委员会、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合作成立,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法治教育、环境保护意识宣传、环境保护文化传播为一体,是宜宾市推动形成“流域管理+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多元共治大格局的具体举措,将对长江上游(宜宾段)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意义。
四川省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其中位于南缘的“长江首城”宜宾市,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保护区江段有321.86公里。近年来,宜宾法院不断加强对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探索实践,携手川、渝、滇、黔有关市(州),建立长江上游成渝地区生态保护法治联盟、金沙江流域“金丝带2+3”司法保护协作机制、长江上游“纽扣法庭”共建机制,运行“河长+院长+检察长”“一河四警”治河管河机制,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增殖放流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巡河值守、补植复绿等恢复性生态修复方式,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用心用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姜郑勇 彭 屏 伍永杰)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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