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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申请强制执行可否撤回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3-05-25 19: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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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申请强制执行可否撤回

一般申请强制执行可撤回。申请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是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自愿处分自己民事程序权利引起执行案件程序终止的法律行为,其有权再次对未实现的权利申请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找法网提醒您,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只是引起了时效的中断,其再次申请执行仍需在2年的诉讼期间内,而并非所谓的不再计算诉讼时效。撤回申请是当事人的权利与自由,但是撤回申请也必须经由法院的严格审查。

二、申请人应该在什么时候申请强制执行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 ,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5.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要多久有结果

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有结果,前提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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